2020年2月,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审核同意《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现以通知的形式出台实施。
一、 制定背景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全区第一批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县(市、区)名单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55号)、《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柳发〔2019〕4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区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师统筹管理,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柳东新区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方案》。
二、 《实施方案》研制过程
(一) 研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拟定初稿。
(二) 广泛征求意见。2019年8月,柳东新区教育局广泛征求了
柳东新区人社局、财政局、督查和绩效办、法规处建议和意见,各部门(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柳东新区教育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柳州市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出了修改或保留的处理意见。
(三) 修订成文。2019年9月经柳东新区管委会第19次常务会
审议通过,决定修改完善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2020年2月,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柳东新区教育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报柳东新区管委会发文,发文时使用“柳东规”文号。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柳东新区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建立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
(二)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统筹管理。柳东新区教育局会同柳东新区人社局按标准核定全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后,经柳东新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核准岗位后,由柳东新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实际统筹管理岗位。
(三)落实中小学校按岗聘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
主权,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
(四)强化聘期考核和考核结果应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建立不同工作岗位的分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
(五)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分配办法。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新区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建立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与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调整挂钩的长效联动机制。
(六)健全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四、其它
《实施方案》其它条款已相对具体明确,为避免内容重复不再展开解释,实施过程中由柳东新区教育局认真做好解释工作。此外,《实施方案》要求出台一系列相关配套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并形成文件下发。柳东新区教育局要会同柳东新区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确保取得成效。